为落实《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纪发〔2023〕6号)、《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3〕8号)和《202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咸纪发〔2023〕4号)精神,及学校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精神,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切实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9月2日上午,学院党委组织全院教职工开展了以“加强纪律教育培养纪律自觉”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学习。
分党委纪检委员廖文莉首先宣读了《2023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学校党委关于纪律教育工作安排,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方案》将在9月期间重点组织开展系列警示教育、分层分类开展纪律教育、协同联动开展纪律教育、开展廉政主题宣传、开展鼓励担当作为宣传等“廉政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
党委书记程梦琳以《习近平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题,从“强化约束,让纪律规矩根植于心,践之于行”“惩治腐败,让权力运行公正严明、为民谋利”“正风肃纪,让廉洁新风涵养正气、沁润人心”三个方面,结合七个反面警示案例,掷地有声地为教师们解读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倡导学院全体职工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廉洁从教、以案为鉴,将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到底,全身心投入到推进“清廉湖科”建设中去。
程梦琳针对党风廉政教育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带头参加活动,发挥示范作用。二是突出教育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及落实措施,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自觉;三是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分类指导、科学督导,配合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加强督办检查通报,为活动开展提供纪律保障。
会上,全院教职工还集中观看了主题警示教育片,也一一签署了《承诺书》。